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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説男女朋友打架算家暴嗎

一、一般來説男女朋友打架算家暴嗎

一般來説男女朋友打架算家暴嗎

男女朋友打架算家暴。根據《反家庭暴力法》規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通常,我們所説的家庭暴力是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但是隨着時代的發展,社會上存在婚前同居以及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反家暴法對此也有相關規定。

因此,非婚姻關係的伴侶之間發生暴力行為也可以參照反家庭暴力法的規定執行,即反家暴法對同居的男女朋友同樣有效。不管是否具有婚姻關係,親密關係中的當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臨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另外,北京作為一個日益國際化的大都市,跨國婚姻與異國戀情也有很多,這其中發生的家庭暴力行為,受害人也可以依據反家暴法的規定尋求司法保護。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條家庭成員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經常性謾罵、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體、精神等侵害行為。

二、家暴法律怎麼處理

1、民事責任。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家庭暴力是法定離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實施者承擔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

2、行政法律責任。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對實施家庭暴力尚未構成犯罪的可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或者警告。

3、刑事責任。嚴重的家庭暴力會構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侮辱罪等罪。

其中,家庭暴力實施者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經常以打罵、捆綁、凍餓、強迫超體力勞動、限制自由等方式,從肉體、精神上摧殘、折磨,情節惡劣的,構成“虐待罪”,應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引起被害人重傷、死亡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實施的毆打、捆綁、殘害、強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對其家庭成員身體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損害後果的行為,經常性、持續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

對於“家庭暴力”的認定標準,只要對家庭成員的精神或身體,造成了一定的損害後果,均構成“家庭暴力”。

夫妻雙方履行相互忠誠的義務、互敬互愛的義務,反對並且懲罰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遺棄或虐待家庭成員的違法或犯罪行為。面對家庭暴力,受害人完全有權利報警,並要求警方追究其違法甚至犯罪責任。

受害人構成輕傷的,打人者依據刑法234條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構成輕微傷或不足輕微傷的,打人者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43條依法追究行政處罰責任

打人者可以持相關的警方調查筆錄,卷宗,作為證明對方存在家庭暴力的客觀證據,向當地人民法院發起離婚訴訟,並於離婚訴訟之中,己方作為無過錯方,依法向對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對方少分或不分共同財產。

如果沒有共同財產或依據婚姻法19條的規定,雙方約定各自財產歸各自所有的,可以要求對方以個人財產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家暴法律的處理辦法有第一實施家暴的行為人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並且對受害人進行支付賠償。同時如果有家暴的情況的話,被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訴訟離婚。同時行為人可能會被進行行政拘留,情節嚴重的,會被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