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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文都有哪些解釋?

打架作為嚴重破壞我國社會治安的刑事案件,我國辦案機關一旦受理此類案件,馬上予以處理。一方面是為了保護被害人的合法權益,另外也是維護我國社會的安定團結。那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文都有哪些解釋呢,下面小編就為你進行詳細的解答。 

關於打架的法律條文都有哪些解釋?

一、打架鬥毆就是尋釁滋事,這個問題我國《刑法》和《治安處罰法》都要規定。

《刑法》規定了尋釁滋事罪和傷害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規定: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所起鬨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治安處罰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二、受害人作傷害程度法醫學鑑定:

結論為重傷、輕傷的,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拘留是刑事拘留;

結論為輕微傷的,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行為,接受行政處罰,屬於行政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這樣既能震懾犯罪者的行為動機,警示社會上的人員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自律。又能維護我國的社會安全,促進我國的全面和平發展。在這裏還是奉勸大家要知法守法不犯法,為自己和家人的幸福做一個合法的公民。

標籤:打架 法律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