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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輕微傷二級怎麼判?

一、打架輕微傷二級怎麼判?

打架輕微傷二級怎麼判?

輕傷二級的行為人可定故意傷害罪或聚眾鬥毆罪,如果行為人存在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違法行為的,並且導致受害人輕傷二級的,那麼對行為人要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情節嚴重時,那麼需要對行為人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在司法實踐中,大部分輕傷二級案件都是一至三年有期徒刑或者緩刑。法律依據: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故意傷害罪的構成條件

(一)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例如,軍人戰時自傷,以逃避履行軍事義務的,應按刑法法第434條追究刑事責任 。

(二)客觀方面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

(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的方式,既可以表現為積極的作為,亦可以表現為消極的不作為。

(2)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如果某種致傷行為為法律所允許,就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如正當防衞造成傷害而未過當的,醫生對病人截肢治病等。

(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打架鬥毆的行為要付出法律責任,若是真構成了故意傷害罪就要面臨服刑的情況,如果大家想要更好的維護自身權益,可以委託律師,這樣才能使自己得到最公平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