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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生被打了報警後怎麼處理?

我國學生被打了報警後怎麼處理?

我國學生被打了報警後怎麼處理?

首先,要進行傷情鑑定,如果公安機關沒有通知,要記得要求其出具傷情鑑定委託書進行法醫鑑定。其次,進行傷情鑑定後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傷情是要追究打人者刑事責任的。如果經鑑定為輕傷以下傷情主要指輕微傷以下傷情則一般為行政處罰。最後,要持公安機關出具的處理意見要求對方進行賠償。

公安機關應當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由學校和雙方家長確定侵權賠償數額,並相應處罰。

可以由公安機關處理,公安機關應當追究其法律責任,並可以由學校和雙方家長確定侵權賠償數額,並相應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在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以五十日以下或者五百元以下的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當事人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歲以下的人或者60歲以上的人的;

(三)屢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傷害他人的。

第十二條已經年滿14週歲,未滿18週歲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違反治安管理的;十四歲以下的人違反治安管理的,不受處罰,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格控制。

第二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違反治安管理的,依照本法規定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不執行行政拘留:

(一)年滿十六週歲的;

(二)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首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70歲以上;

(四)懷孕或者哺乳期未滿週歲的嬰兒。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如果遇到了學生打架的情形,我們首先應當進行批評教育,如果是未成年人的話是要對監護人進行追責的,所以我們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

標籤:報警 我國 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