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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是刑事還是治安案件

一、打架鬥毆是刑事還是治安案件

打架鬥毆是刑事還是治安案件

打人怎樣定性為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主要看被打者造成的傷害而定,如果構成輕傷以上傷情的,可以按故意傷害罪進行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二、打架報警後應該在什麼時候做傷情鑑定?

根據《公安機關執法細則》規定

傷害案件的鑑定期限。公安機關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二十四小時內

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傷害案件規定》第十八條:公安機關在受理傷害案件後,應當在24小時開具傷情鑑定委託書,告知受害人到指定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情鑑定。如果經鑑定達到輕傷,則應當由偵查機關立案,檢察機關進行公訴。

對於打架鬥毆的案件,如果受傷的一方傷情達到了輕傷級別以上的話,那麼是構成了刑事立案的標準。所涉嫌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量刑的標準會根據造成的後果嚴重性來進行處罰,當然如果不構成刑事犯罪的話,也需要接受治安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