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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鬥毆的是不是雙方都要拘留?

一、打架鬥毆的是不是雙方都要拘留?

打架鬥毆的是不是雙方都要拘留?

打架雙方是否都要拘留,不能一概而論,還要根據具體案情況區分責任,如起因、造成的後果,是互毆還是故意傷害他人等。如果公安機關調解不成的,需要將責任人員進行拘留。

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鬥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為。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綜上所述,打架鬥毆肯定是因為雙方的行為才會有後來的損害的,但是就算如此也不能説二者均有過錯而直接讓公安機關進行拘留的,因為只有過錯方才需要承擔嚴重的責任,而受害者的攻擊行為可能被認定為合法的防禦,此時就不能將受害人拘留了。

標籤:拘留 打架鬥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