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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嗎?

訴訟活動中,證據的存在對於案件的發展和最終的審判都有極為重大的影響,當然,法律對於證據的界定也是非常嚴格的,即便是律師,可以調查收集證據的範圍也是有限的,那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嗎?可以調查哪些證據?下面,就讓本站來詳細的介紹一下吧!

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嗎?

一、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嗎?

根據國家對於證據調查的相關規定來看,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

《律師法》第三十五條 受委託的律師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調取證據或者申請人民法院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

二、打官司律師可以調查哪些證據?

(1)公司的工商檔案。

現在大部分工商局都接受律師憑律所介紹信和律師證查詢公司的工商檔案,極少的工商局會接受律師提供與當事人之間的委託合同。工商局能查詢到的檔案包括:公司設立資料、公司變更登記、公司股東情況、公司出資情況以及公司的贏利和虧損情況等。對訴訟有幫助的資料,可以在工商局打印,工商局只收取打印的費用,北京工商局是二塊錢一張,工商局會加蓋工章,在訴訟中可以直接當證據使用,效力較高。

(2)車輛檔案。

可以到車管所查詢車輛的基本信息,包括車主的信息、車輛的購買時間及金額等。

(3)房屋檔案。

可以到房屋管理局查詢的房屋檔案包括,房屋產權證、購房合同、產權人信息等。如果律師單獨前往,房屋管理局一般不會同意打印房屋的相關材料,但是如果當事人陪同前往,房管局一般會予以配合。

(4)人口檔案

民事訴訟法》要求有明確的被告,在被告情況不明時,需要到人口管理中心去查詢對方的相關情況。律師憑律師介紹信、律師證、委託合同複印件等材料可以代為查詢到被告的户口所在地,登記的經常居住地等信息。

2、申請法院出具調查令由律師出面調查。

即法院向被調查單位出具調查函,由申請人的律師持令前往調查,以法院委託律師調查的手段向被調查單位取證。其實質就是,法院的調查,由律師出面前往。

從實踐來看,法院的調查令制度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是普遍採用的一種調查取證方式,也是較為有效的取證方式。對於一般的單位而言,都顧及法院的威力,一般都會配合取證。如果沒有法院的威懾力而由律師前往調取證據,有時甚至連工資收入證明都不能收到。在婚姻案件中,調查令較多適用以下幾個方面:

(1)查詢股票交易對賬單以及股票資金對賬單;

(2)查詢公安報警記錄(但有的公安機關拒絕律師持令複印及摘抄,即只准看,不準摘抄及複印);

(3)查詢房地產資料的詳細檔案;

(4)查詢案件當事人的工資薪金髮放情況;

(5)查詢醫院涉案當事人的病歷(如家庭暴力、性病治療等);

(6)其他需要法院出具調查令才給配合的情況。

打官司律師可以到醫院證據調查嗎?相信從上述所介紹到的關於律師可以調查收集的證據範圍類型中咱們也發現了,律師想要到醫院實施證據調查收集原則上是可行的,但是卻需要具備一定的條件,那便是在法律出具調查令的情況下才可以。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