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可以調取户籍證明麼
一、律師可以調取户籍證明麼?
根據《律師法》有關規定,律師在承辦法律事務時,享有調查取證權。《律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律師自行調查取證的,憑律師執業證書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可以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律師法賦予了律師在承辦法律事務時享有調查取證權。
三、律師可以查詢哪些户籍資料?
公安派出所應當查驗申請查詢公民户籍登記資料的執業律師資格。如對其身份有疑問,可以向其律師事務所所在地的司法行政機關或者律師協會查詢,也可以登陸其律師執業證發證機關或者同級律師協會網站查詢。
執業律師只能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有關人員的户籍登記資料,查詢內容為:被查詢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等户籍登記資料,不得查詢與所承辦法律事務無關人員的户籍登記資料。
執業律師所查詢的公民户籍登記資料需要作為證據使用的,公安派出所應當根據户籍登記資料如實出具相應的《户籍證明》,加蓋承辦人印籤、户口專用章並註明使用用途和有效期限。
綜上所述,因為户籍證明的重要性,普通人是無法查閲他人的。取得律師執業證書的律師,可以在當事人的委託下調取户籍證明。律師應該帶着委託書及相關資料到對方轄區派出所調取,但是這裏有一點需要注意,調取的資料只能與其代理的案件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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