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的民事訴訟格式如何寫?
在訴訟中首先提起訴訟要求維權的就被稱作是原告,但是原告並不是用口頭的語言就能把所發生的事實向法官訴説清楚的,這就要求原告要在訴訟開始之前就上交一份內容標準的民事訴訟書,下面一起來看看原告的民事訴訟格式如何寫?
一、原告的民事訴訟格式如何寫?
民事訴訟起訴狀主要內容包括原告、被告基本情況、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署名和時間四項內容。
(一)民事訴訟原告、被告基本情況
1、自然人
原告、被告是自然人的,應寫明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單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等基本情況。為便於聯繫,要求民事訴訟當事人提供聯繫地址和電話,民事訴訟原告應當填寫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
個體工商户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業主為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字號的,應在民事起訴狀中註明字號。營業執照登記的業主與實際經營者不一致的,以業主和實際經營者為共同訴訟當事人。
勞動者與起有字號的個體工商户產生的勞動爭議訴訟,以營業執照上登記的字號為民事訴訟當事人,但應同時註明該字號業主的自然情況。
個人合夥組織以全體合夥人為共同訴訟人,有字號的,應在民事起訴訴狀中註明字號。
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明知被告下落不明的,應當在訴狀中註明該情況,並儘可能提供被告的信息以及原户籍地。
民事訴訟原告人明知被告被監禁、被勞動教養的,應當在訴狀中註明該情況,並儘可能提供被監禁、被勞動教養的處所以及被告原户籍地。
2、法人和其他組織
民事訴訟過程中,原告、被告是法人的,應寫明單位名稱、住所地。實際營業地與註冊地不一致的,還應提供實際營業地址。法人非依法設立的分支機構,或者雖依法設立,但沒有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以設立該分支機構的法人為民事訴訟當事人。
法人依法設立並領取營業執照的分支機構或分公司屬於《民訴法》規定的”其他組織”,具備訴訟主體資格。
(二)訴訟請求
民事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請求法院保護其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即民事訴訟原告人通過訴訟要求達到的具體目的。民事訴訟請求內容應當具體明確,如系給付物的,應寫明種類和數量;如系給付行為的,應寫明為何行為或不為何行為。
(三)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是民事訴訟原告對其訴訟請求的佐證和支持。事實包括糾紛起因、過程、現狀,即引起民事訴訟當事人之間法律關係發生、變更或消滅的事實。
(四)署名和時間
民事訴訟狀應由原告簽名或蓋章,並簽署時間。
原告授權他人代為起訴的,必須有明確的代為起訴的授權,但訴狀上仍需有原告的署名。
訴訟上籤署的時間與實際遞交訴狀時間不一致的,原告應註明實際遞交的時間,以實際遞交訴狀的時間為正式起訴時間。
一般而言,如果只是簡單地小事件需要法官幫助處理就只需要公民自己簡要地闡述事實即可,但是如果涉及到了比較複雜的事項且公民水平有限無法説明建議在本網站委託律師代理書寫。
-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迴避原則簡要解讀
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迴避原則簡要解讀1、迴避主體《民事訴訟法》第45條規定,迴避的對象包括審判人員和其他人員。對於審判人員的範圍,《若干規定》明確為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庭長、副庭長、審判員和助理審判員;其他人員包括人民陪審員、執...
-
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
一、起訴後撤訴不中斷訴訟時效的規定是什麼?起訴後申請撤訴訴訟時效是需要中斷的,根據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定,中斷訴訟時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訴訟(起訴)、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請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承諾)。這些事由區別於中止訴訟時效的事由,都是依當事人主觀意志而...
-
第三人撤銷之訴行使時間期限是多少?
一、第三人撤銷之訴行使時間期限是多少?第三人撤銷之訴他是隻能夠在判決作出來的六個月之內提出,但是這裏的判決作出來是指判決做出來之後,影響到了當事人的權益,而當事人他能夠感覺到,或者是應當感覺到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時的六個月,就是第三人行使撤銷之訴的時間...
-
財產在第三人撤銷之訴保全裁定的執行措施是什麼
1、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清點後,加貼封條、就地封存,以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扣押,是指人民法院將需要保全的財物移置到一定的場所予以扣留,防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處分的一種財產保全措施。人民法院在財產保全中採取查封、扣押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