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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是多少

一、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是多少?

2021年訴前財產保全費用是多少

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但是,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此外,申請人應在法院規定的時間內預交財產保全申請費以及將有關財產保全申請費或向訴訟擔保公司繳納的擔保費可以列為訴訟請求,在勝訴時要求被申請人或者被告的承擔。

二、訴訟保全保險解除有什麼條件?

訴訟保全的解除在《民事訴訟法》中有明確的規定,訴訟保全的法定解除條件是:

1、申請人自願申請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請人在訴訟過程中申請撤訴並經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則採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義已不復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時解除訴前保全。

2、被申請人提供了相應數額的可供執行的財產擔保,應當解除財產保全。

3、有其他應當解除保全措施情況發生的,如當事人已自覺履行了調解書或判決書所確定的給付義務,或作出財產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或上級法院發現採取保全措施明顯錯誤的等,均應依法及時解除財產保全。

三、訴訟保全擔保操作流程

1、申請人向擔保公司提出擔保申請並提交相關材料:

(1)案情資料:訴訟財產保全申請書副本、該案件訴狀副本、該案件證據材料副本、需保全財產的線索;

(2)當申請人為自然人時所需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

(3)當申請人為法人時所需的資格證明:企業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近期財務報表;

2、擔保公司在材料齊全後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通知申請人簽約;

3、申請人與擔保公司就提供擔保服務簽約並由擔保公司向相關人民法院出具《擔保函》;

4、擔保公司委派專人進行案件的保後跟蹤。

綜上所述,在民事訴訟活動當中,財產保全的收費標準取決於財產保全標的額的多少。人民法院通知當事人交保全費用的時候一定不是口頭通知的,在相關的法律文書當中,會標註清楚財產保全費用標準的具體參考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