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過訴訟時效後還款能否視為時效中斷
能視為時效中斷。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取得拒絕履行抗辯權,但債務人自願履行的,視為放棄抗辯權,履行有效。這種立法模式認為債權人長期怠於行使權利,就應當推定其不願意再享有權利,因而債務人可以拒絕履行債務,但不願拒絕履行的也不應禁止。被告方在超過訴訟時效後履行義務,繼續還款,這就清楚地證明他已經放棄了抗辯權,前面提到的司法解釋就是遵循這一立法理念的,因而可以認定是對債權債務的重新確認,或者説是訴訟時效中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 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作出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或者自願履行義務後,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進行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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