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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監外執行要多久審批下來

申請監外執行要多久審批下來

一、申請監外執行要多久審批下來

監外執行大概是在20個工作日審批下來。批准機關應當自收到監獄、看守所提請暫予監外執行材料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以內作出決定。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以內將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送達監獄、看守所,同時抄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原判人民法院和罪犯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應當上網公開。不予批准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在五個工作日以內將不予批准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送達監獄、看守所。

監獄、看守所應當向罪犯發放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及時為罪犯辦理出監、出所相關手續。在罪犯離開監獄、看守所之前,監獄、看守所應當核實其居住地,書面通知其居住地社區矯正機構,並對其進行出監、出所教育,書面告知其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應當遵守的法律和有關監督管理規定。罪犯應當在告知書上簽名。

二、申請監外執行要提供擔保人嗎

法律上沒有關於監外執行擔保的規定,監外執行不要擔保。

監外執行的對象是隻能是被判處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或無期徒刑的罪犯不得適用監外執行。由於監獄關押對象的特定性,這裏所講的監外執行僅是有期徒刑犯的監外執行。

根據有關法規規定,有嚴重慢性疾病,長期醫治無效的,年齡在60歲以上,身體有疾病,已經失去危害社會的可能的,身體殘疾、失去勞動能力的。但是,對於適用保外就醫可能以社會危害性的罪犯,或者自傷自殘的罪犯,不得保外就醫。

監外執行有兩種情況:一是人民法院在判決前,發現被告人具有法定的監外執行的條件,在判決時候直接決定監外執行,二是監獄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在監內服刑的罪犯具有監外執行法定的條件的,報請監獄管理部門批准監外執行。

申請監外執行不需要提供擔保,會在20天內進行審批。暫予監外執行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法院判決前,另一種是在監獄執行期間,監外執行鍼對的是判處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需要患嚴重的疾病,必須進行保外就醫,監外執行要由公安機構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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