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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票送達和開庭時間距離多久?

一、傳票送達和開庭時間距離多久?

傳票送達和開庭時間距離多久?

傳票送達後的開庭時間至少要在3日後,至遲要在審理期限結束前。

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準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信息的法定文件。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四十九條 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條 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二、開庭傳票送達到開庭預留多長時間

法律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所以最長不能超過這個期限。

1、法院傳票是指由原告準備、由法庭下達的用來通知答辯人其被起訴信息的法定文件。

2、立案後要向對方送達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後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

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説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

3、如果通知不到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所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採用公告送達,公告送達是指採用登報的方式送達傳票自發出公告之日起,經過六十日,即視為送達。

4、法律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所以最長不能超過這個期限。

傳票送達和開庭的時間一般需要間隔三天以上,法律規定案件的審理期限,傳票在審理期限內下達,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最長不能超過半年,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

標籤:傳票 時間 開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