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時間另行通知可以嗎?
一、開庭時間另行通知可以嗎?
可以。但是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需要在開庭三天前通知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案件,還需要在開庭三日前並社會發布開庭公告。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六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二、刑事案件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1、20日: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20日。
2、1個月,1.5個月:即:1 0.5=1.5個月審限為1個月至遲不得超過1.5個月的案件:
1)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
2)被告人被羈押的
3)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
4)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
3、3個月或3.5個月,延長2個月:1(1.5) 2=3(3.5)個月審限為1個月經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的案件: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2個月。
4、4個月或4.5個月: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1)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
(3)流竄作案的重大複雜案件;
(4)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複雜案件。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5、5個月或者5.5個月:即是:1(1.5) 2 1 1=5(5.5)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6、9個月:即:6 3=9個月6個月,延長3個月:
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開庭時間一般是由法院規定的,需要在開庭三天之前通知相關人員,案件的審理期限一般是二十天的時間,這是普通的案件的期限,如果是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複雜案件,審理的期限一般是四個月或者四個半月。
-
協議管轄是否適用於支付令
一、協議管轄是否適用於支付令債權人和債務人在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文書中協議約定管轄的,債權人申請支付令時,適用協議管轄規定,向約定地法院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協議管轄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
-
治安拘留派出所會通知家人嗎
一、治安拘留派出所會通知家人嗎?會通知家人,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機關應當將決定書副本抄送被侵害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十七條公安機關應當向被處罰人宣告治安管理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被處罰人;無法當場向被處罰人宣告的,應當在二日內送達被處罰人。決定給予...
-
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在醫院做的骨盆修復可以退錢嗎
一、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在醫院做的骨盆修復可以退錢嗎?不配合治療造成損害後果的,在醫院做骨盆修復的錢不能退。《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醫療機構免責情形】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賠償責任:(一)患者或者其近親屬不...
-
農村拆遷糾紛打官司怎麼辦
一、農村拆遷糾紛打官司怎麼辦第一、行政複議。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可以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複議申請,行政複議機關依法對該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並作出行政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第二、行政訴訟。對於拆遷單位作出的賠償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