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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如何認定侵權行為?

法律規定如何認定侵權行為?

一、法律規定如何認定侵權行為?

法律中規定判斷侵權責任需要根據侵權責任構成要件來判斷,首先有侵權的行為,其次就是有損害的結果,並且兩者之間有關係。侵權責任是行為人以其不法行為或法律規定的不當行為致使他人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而承擔的民事責任。

1、侵犯的權利不同侵權行為所侵犯的是絕對權,其違法性體現在違反法律直接規定的、針對一般人的義務;違約行為所侵犯的是一種相對權,其違法性表現在當事人違反自已設立的、並針對特定當事人的義務。

2、當事人之間的關係不同侵權行為的侵害人和受害人之間並不存在合同法律關係,只是由於侵權行為的發生,才在當事人間產生侵權損害賠償關係;違約責任是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的,只有當存在有效合同,且當事人違反合同規定的情況下,才能產生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

3、行為主體的不同侵權行為的主體在一般情況下是不特定的,行為人可以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可能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行為人不具有民事責任能力,不影響受害人享有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實現;違約行為的主體是特定的合同當事人,由於合同當事人必須具備民事行為能力,因此違約行為的主體也只能是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

二、侵權責任規定內容是什麼?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能夠確定責任大小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難以確定責任大小的,平均承擔責任。

侵權行為一旦能夠認定,按照《民法典》當中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比如存在要求立即停止侵權行為,賠償損失等責任。而認定侵權行為必須符合《民法典》當中所規定,侵權行為構成要件。也就是必須有損害後果、侵權行為以及主觀過錯,且損害後果和侵權行為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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