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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偷竊罪既遂怎麼判刑?

犯了偷竊罪既遂怎麼判刑?

一、犯了偷竊罪既遂怎麼判刑?

我國《刑法》中不存在偷竊罪,只存在盜竊罪。犯了盜竊罪既遂,盜竊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除此之外,還要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公安機關凡接到報警的盜竊案件,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應受理、登記並認真查處。其中達到當地規定的盜竊犯罪數額標準的,立為刑事案件;撬門破窗入室盜竊的,扒竊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攜帶凶器盜竊的,不論盜竊財物數額多少,均立為刑事案件;明顯是慣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雖未達到規定的數額標準但情節或者後果比較嚴重的,也立為刑事案件;其餘作為治安案件查處,經過工作發現構成刑事案件的,應及時立為刑事案件。

盜竊數額在2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元但情節或後果嚴重的,立為重大案件;盜竊數額在20000元以上的,或雖不足20000元但情節或者後果特別嚴重的,立為特大案件。個人詐騙和搶奪公私財物的案件,參照上述立案標準執行。

二、盜竊罪認定證據包括什麼

盜竊罪的證據認定,應當從證明對象入手,可以從盜竊罪的主體證據、行為證據、結果證據、主觀證據、情節證據等層面確立證據標準。

(1)主體證據。

應包括居民身份證明和户籍證明。

(2)行為證據。

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在具體時間、地點及位置被盜物品及物品特徵的陳述;有關知情人關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採用祕密竊取方法實施盜竊行為的證詞;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盜竊行為時所穿戴的手套、鞋子以及犯罪工具、贓款、贓物等物證的實物及照片和有關物證、痕跡檢驗報告等。

(3)結果證據。

應包括被害人關於失竊的陳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於竊得物品的供述,證人關於財物被盜的證言,有關部門關於財物被盜的證明,行為人銷贓時所派生出的有關證據如買贓人陳述,典當行收據,盜竊信用卡後的提款記錄,盜竊文物後出賣、出境的證據;盜竊金融機構的,金融機構的失竊證明等;

(4)主觀證據。

應包括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際佔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贓款、贓物的證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認盜竊犯罪事實的供述等。

(5)情節證據。

定罪情節證據應當包括價格鑑定、物品發票等,對於盜竊數額未達到較大標準的案件,還應當包括公私財產損失證據、盜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及其他嚴重情節的證據。

盜竊罪嚴重的侵害了我國公民的財產權益,一般情況下,犯罪行為人是以比較平和的手段轉移了被害人的財物,並且盜竊並不要求祕密進行,在公開場合下盜竊也屬於盜竊罪,只要是盜竊的數額達到了法定的立案標準的時候,就可以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標籤:偷竊罪 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