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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萬訴訟標的金額訴訟費是多少

一、40萬訴訟標的金額訴訟費是多少?

40萬訴訟標的金額訴訟費是多少

1、標的四十萬訴訟費大概是7300元左右,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的。訴訟費屬於墊付,最終由敗訴方承擔。

2、財產案件受理費按照爭議的金額以一定的比例繳納:

爭議金額不滿1000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000-50000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10萬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20萬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50萬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100萬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的部分按0.5%交納。

二、民事訴訟狀的內容有哪些?

根據《民事訴訟法》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原(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等信息。

(二)原告訴訟請求以及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四)受訴法院名稱,起訴的年、月、日,起訴人簽名或蓋章。

三、民事訴訟法一審審理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序繼續審理。

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民事糾紛的標的額高達40萬元,這對於普通民眾來説當然是有必要通過起訴爭取相關權益的。雖然向人民法院交的訴訟費並不高,但為了這40萬元的標的額必然會聘請相對專業的律師。而律師機構的收費標準就不單純的取決於當事人的標的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