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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萬起訴標的訴訟費多少?

一、140萬起訴標的訴訟費多少?

140萬起訴標的訴訟費多少?

140萬起訴標的訴訟費需要十萬元,我們知道當發生一定的糾紛的時候是需要運用法律的武器進行處理的,但是進行法律案件的受理以及審判是需要進行相關的費用的繳納的,對於不同的案件是有不同的繳費標準的。若是沒有財產糾紛,只需五十元的上訴費。

二、民事糾紛訴訟費規定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

非財產案件,是指因人身關係和人身非財產關係發生爭議而提起訴訟的案件。《收費辦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於1999年6月19日通過的《人民法院訴訟收費辦法》規定,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按件計徵,涉及財產的部分依不同情況處理:

離婚案件,每件收100元至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總額不超過1萬元,不另收費;超過1萬元的,超過部分按1%收取。

侵害姓名權、著作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收取50至100元。

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30至50元。

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元至50元。

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2、財產案件受理費

財產案件,是指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的案件。根據《收費辦法》的規定,財產案件的受理費,按照爭議財產的價值和金額,實行依率遞減的原則計算收取。其具體收費標準是:

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50元;

超過1千元至5萬元的部分,按4%交納;

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3%交納;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

超過50萬元到11313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

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三部分內容:案件受理費;申請費;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案件受理費包括:第一審案件受理費、第二審案件受理費、再審案件中依照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A、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B、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C、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D、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E、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F、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G、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H、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I、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J、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A、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B、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

C、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D、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2)申請費。

起訴標的財產爭議超過一萬元,其訴訟費就是比較高的,對於沒有能力支付訴訟費的情形,法院即使不受理,該當事人提出異議,司法機關也是不會處理此類糾紛的。財產糾紛案件,不僅要支付訴訟費,律師費也是必須的,但是任何單位都只能按照標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