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取了拘留屬於有期徒刑嗎?
一、採取了拘留屬於有期徒刑嗎?
採取了拘留不屬於有期徒刑,刑事拘留是指在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行政強制措施。拘役,是剝奪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在中國刑罰體系中,拘役是一種介於管制與有期徒刑之間的一種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徵:
1、拘役是一種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於1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所以,拘役是中國對罪犯予以關押、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三種自由刑中最輕的一種。
2、拘役適用於罪行較輕但需要短期關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剝奪自由的刑罰方法由於拘役剝奪犯罪人的自由,所以與管制具有明顯區別。由於拘役是刑罰方法,所以它與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屬性、適用對象、適用機關、適用依據、適用程序、適用期限上都有明顯區別。
4、拘役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的刑罰方法
拘役由公安機關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監管場所執行;在執行期間,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二、拘役的期限是多久?
根據《刑法》第42條和第69條的有關規定,拘役的期限為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併罰時,最高不得超過1年。可見,拘役的上限刑期與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個月)相銜接。這一規定較好地體現了拘役的特點,使刑罰體系更為連貫和嚴密。拘役的刑期從判決之日起計算。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1日折抵刑期1日。
三、拘役與有期徒刑的區別是什麼?
拘役與有期徒刑不同的是:
①期限不同。拘役的刑期較有期徒刑短,適用於罪行較輕的罪犯;而有期徒刑為6個月以上,15年以下,適用於罪行較重和罪行嚴重的犯罪分子。
②法律後果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滿後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論處;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滿釋放或赦免後5年內,再犯應當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則構成累犯,應當從重處罰。
③執行場所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或其他勞改場所執行。
④待遇不同。被判處拘役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1~2天,參加勞動的,可酌量發給報酬,而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期間不能回家。
在我們現實生活當中,我們國家所規定的拘留和拘役以及無期徒刑是存在着顯著的差別的。前者主要指的就是在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強制措施,但是後兩者都是屬於所作出的刑事判決。
-
法院判決欠錢不還應怎樣辦?
律師解答: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律師解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向法院提起強制執行,讓法院直接查對方財不進行執行,如果對方就不執行,在一般地區,可以由法警拘留對方當事人,一般是一年一次,一次15日。法院會採取措施查詢被執行人的財產狀況,以查明被執...
-
集體土地使用權執行規定是怎樣的
一、集體土地使用權執行規定是怎樣的?《最高人民法院、國土資源部、建設部關於依法規範人民法院執行和國土資源房地產管理部門協助執行若干問題的規定》24、人民法院執行集體土地使用權時,經與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取得一致意見後,可以裁定予以處理,但應當告知權利受...
-
申請適用簡易程序是什麼案件?
一、申請適用簡易程序是什麼案件?1、可以適用簡易程序的法院:基層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2、審級:第一審民事案件3、適用案件(1)法定適用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係明確、爭議不大的簡單民事案件。(2)約定適用案件: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前款規定(即簡...
-
民法典規定合同糾紛判決後多長時間執行?
律師解析:合同糾紛判決後需要立即執行,如果沒有立即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進行強制執行。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