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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法騙取貸款罪既遂怎麼判

一、新刑法騙取貸款罪既遂怎麼判?

新刑法騙取貸款罪既遂怎麼判

騙取貸款罪的判刑標準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 之一 【騙取貸款、票據承兑、金融票證罪】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兑、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二、騙取貸款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

第二十七條規定,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等給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或者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多次以欺騙手段取得貸款的,以及其他給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情形(以上簡稱“四種情形”),應予立案追訴。

三、銀行貸款的條件是什麼?

1、申請人必須是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合法身份;

2、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具備相應的還款能力;

3、個人徵信良好,在央行徵信系統沒有不良記錄。

另外,銀行貸款分為個人信用貸款、房屋抵押貸款、大學生創業貸款、個體户貸款、房屋按揭貸款等,申請不同的貸款還需要提供不同的申請材料,如銀行流水、工作證明、抵押物、購房合同等。

各銀行都規定了嚴格的貸款條件,若為了向銀行貸款而提供了虛假的證明材料,比如提供虛假的徵信報告或工資收入證明的,給金融機構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或者多次騙取貸款的都要追究刑事責任。

標籤:刑法 騙取 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