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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還清後還需要去法庭拿欠條嗎

起訴還清後還需要去法庭拿欠條嗎
律師解析:看情況。
如法院已經進行審理,欠條的原件在法庭調查舉證質證的環節應提交法庭,法院在做出調解或判決後,欠條歸入案卷,當事人不能要回欠條原件。
欠款的處理,依調解書或判決書作為依據即可。
此後債務人還款,債權人出具收據即可,也無需再收回欠條。
如法院尚未開庭,欠條原件尚在債權人手中,債務人將款付清時,可收回欠條原件,或者由債權人針對該欠款出具收條。
欠款付清,原告應撤回起訴;
即使不撤訴,原告已沒有欠條原件,被告不認可複印件,或者被告出具了已還款的收條,法院也不會再支持原告的請求。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第十六條
原告僅依據借據、收據、欠條
等債權憑證提起民間借貸訴訟,被告抗辯已經償還借款,被告應當對其主張提供證據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