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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

惠州市法律援助的申請條件

在當前的中國,仍然還有一批由於自然、經濟、社會和文化方面的低下狀態而難以像正常人那樣化解社會問題造成的壓力,陷入困境,處於不利社會地位的人羣或階層,這也就是所謂的弱勢羣體。作為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過向這些缺乏能力、經濟困難的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使他們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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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申請的條件

法律援助申請的條件如下所示:

中國的法律援助制度於1994年初建立,主要是由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公民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以保障其合法權益的實現和司法公正。

中國公民獲准受援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充分理由證明其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

2、符合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或失業救濟標準,或者能夠提供其經濟條件特別困難的證明。刑事訴訟中,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的或是未成年人或盲、聾、啞人,沒有委託辯護律師的,應當獲得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具體形式包括解答諮詢、調解、刑事辯護和訴訟代理、非訴訟代理以及辦理公證等。

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法律援助申請之日起10日內完成審查,作出給予或者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通知申請人。法律援助機構對人民法院指定辯護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應當自接到指定之日起3日內指派律師提供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