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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後失票人的權利怎麼救濟

一、公示催告後失票人的權利怎麼救濟?

公示催告後失票人的權利怎麼救濟

公示催告後失票人可以向法院起訴,按照法律規定,法院應當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出具裁定書。然後,有公示催告申請人或者提出權利申報的利害關係人提出訴訟,請求法院作出判決。判決後,有權利人憑法院判決書要求付款人支付票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三條 除權判決撤銷之訴

利害關係人因正當理由不能在判決前向人民法院申報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判決公告之日起一年內,可以向作出判決的人民法院起訴。

二、公示催告流程是怎樣的?

1、申請

公示催告程序只能因申請人的申請而開始,申請人的申請必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①申請人必須是原合法票據持有人,其他人不能提起公示催告程序。至於申請人因何故對該票據擁有合法權利,則在所不問。

②所申請的票據必須是可以背書轉讓的票據。

③票據因被盜、遺失、滅失等原因不由原合法票據持有人掌握時,才能申請公示催告。至於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票據是否已設定權利,則不是法定條件。未設定權利的票據被盜、遺失或者滅失,有可能被他人在票據上設定權利,從而使原票據持有人的利益受損,也可以申請公示催告。

④必須是相對人不明。相對人明確的,都屬於票據訴訟。例如,因票據被塗改、偽造等原因,票據付款人拒絕付款的。

⑤申請人必須是票據最後持有人,即票據喪失前持有該票據的人。經過背書轉讓的,背書人不得提出申請。

⑥必須向票據支付地的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即票據付款人所在地。

⑦必須提交申請書。申請書應當寫明票面金額、發票人、持票人、背書人等票據主要內容和申請的理由、事實。

2、受理

人民法院收到申請書後,經審查,認為申請不符合條件的,應不予受理。經審查認為申請符合條件的,應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7日內決定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3、通知停止支付

為了保證將來宣告票據無效的判決能夠得到切實執行,人民法院在決定受理申請的同時,應書面通知票據付款人停止支付該票據,至公示催告程序終結。票據付款人收到人民法院的停止支付通知後,應當停止支付。

4、公示催告

由於票據已被盜、遺失或者滅失,人民法院無人得知該被盜、遺失或者滅失的票據原來是否歸申請人合法持有,或者有無同該票據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此,為了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申請後,應在3日內發出公告,催告利害關係人申報票據權利。公示催告的期間,由人民法院根據情況決定,但不得少於60日。公告內容應包括申請人、所申請的票據、申報期間、申報法院以及在期間內不申報即失權等內容。公告除張貼於人民法院公共告示欄和票據付款人所在地外,還應登載於發行面比較廣的報紙,或者通過諸如電視、電台等媒介手段,使大多數人有機會得知公告內容,從而向人民法院申報權利。

5、申報權利

同票據有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申報權利。只能向發佈公告的人民法院申報,可以書面申報,也可以口頭申報。利害關係人在申報期間內向人民法院申報的,無論其有無理由或理由如何,人民法院均應裁定終結公示催告程序,因此時已有明確的相對人。申請人或者申報人可依照普通程序或者簡易程序提起票據訴訟。

6、判決

在申報期間無人申報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申請人的申請,作出判決,宣告票據無效。

請人民法院公示催告的原因,本身就是合法的票據持有人因某些特殊原因失去票據,在公示催告期間,其他利害關係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報,有正當理由沒有在公示期間催告的,可以在知道法院判決公告以後的一年內起訴。

標籤:救濟 催告 失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