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請求範本要怎麼寫?
民事訴訟請求範本要怎麼寫?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1條規定,民事起訴狀應當寫明以下4項內容:
1、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址和聯繫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繫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3、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實事和理由:在訴訟請求一項中,簡要寫明原告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解決的民事權益糾紛的具體要求是什麼,分項逐一列出。要寫得明確、具體、如要求損害賠償、償還債務、履行合同、要求與被告離婚、給付贍養費、繼承遺產等等。請求應合理,切實可行。在事實和理由部分,應實事求是地將糾紛的基本事實經過寫清楚。敍述事實時,要求用語文明,不要有謾罵性的、人身攻擊性的詞句,並儘可能列舉確鑿的證據。
4、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如果原告持有相關證據,可連同訴狀一起提交法院;如果證據不在原告手中,原告應向法院提供證據的相關線索、證人的姓名和住所等以便於法院調查取證。
以上4項內容是民事訴狀的主要內容,此外,還需要寫明訴狀的名稱和訴狀的結尾部分。即在訴狀的首頁首行的正中位置寫上“起訴狀”,結尾部分寫上該訴狀提交的法院名稱,副本的份數,由起訴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日期。按照上述要求完成後就可將訴狀連同相關的證據材料遞交法院起訴了。
綜合上面所説的,民事訴訟主要是針對於因不雙方不能解決而直接走的訴訟程序,但是如果想要起訴的話,就必須要寫起訴狀,只有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走了,這樣法院才會進行受理,所以,想要得到合法的保護就必須要走合法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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