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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賣假貨工商局怎麼處罰?

對於賣假貨工商局怎麼處罰?

在我們日常生活當中,經常會遇到購買到假冒偽劣商品的情況,當出現這種侵犯了消費者權益的情況時,消費者可以向工商部門舉報,以維護自身的權益,那麼工商部門如何保障消費者的利益,對於賣假貨工商局怎麼處罰?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一、《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二條規定: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保護消費者為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權益,對經營者侵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

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規定: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要求;

(二)銷售失效、變質的商品;

(三)銷售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篡改生產日期的商品;

(四)銷售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等質量標誌的商品;

(五)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

(六)銷售偽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的商品;

(七)在銷售的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銷售國家明令淘汰並停止銷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計量器具或者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十)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

綜上所述,以上法律法規規定了對於賣假貨工商局怎麼處罰?的方式,《產品質量法》和《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中已經有明確解釋,消費者買到假貨時,可以向工商局投訴,工商局會依法扣押假冒偽劣商品,嚴重時會弔銷賣家的營業執照。如還有疑惑,可以視案件具體情況諮詢律師處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