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意外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一、兒童意外保險的作用是什麼?
據調查統計顯示,意外傷害已經成為我國14歲兒童的第一死因,其具有發生率高、死亡率高等特點。意外傷害被稱為是少年兒童的一大殺手。
另根據調查顯示,每3位死亡的兒童中就有1位是意外傷害所致。城市中每6個兒童中就有1位發生過意外傷害。兒童意外傷害發生最多的地點是在家中,發生率為43.2%,其次是在學校和幼兒園、街道和公路上。
比如:溺水、中毒、動物咬傷、建築物坍塌、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玩耍打鬧致傷等,這些都是當前死亡和意外傷害的重要因素。
針對少年兒童的意外傷害險,主要因為此類人羣容易受傷害這一特性,保費通常都不貴,每年只需幾十元,意外傷害保險低保費、高保額這種“以小搏大”的特點,使家長們可以通過確定的小額支出,鎖定不確定的較大數額的損失風險,性價比較高,因此也成為首選產品。
二、投保事項
提醒父母選購兒童意外險時應注意以下3點:
1、看清理賠項目
辦理意外醫療理賠時,並不是拿着所有藥費單據找保險公司就能全額報銷的,而是有選擇性的報銷。比如牀位費、進口藥品等是否報銷,各家公司規定都不同。所以,家長買意外險之前要弄清哪些費用可以報,哪些費用不能報,是全額報還是按照一定比例報,以免到時候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
2、看清保障範圍
家長在為孩子購買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時候要看清保障範圍,不要認為只要買了意外險,孩子發生了意外就都有了保障。
例如:少年兒童不小心燙傷了,認為就可以獲得理賠或獲得全部保額的理賠,但是根據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燙傷必須要達到什麼程度才可以獲得理賠,而理賠的多少要根據傷殘的等級支付保險金。也就是説,理賠是有條件的,這一條件主要是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
根據各家保險公司的相關條款,兒童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範圍以死亡和傷殘為主,而有的只保死亡。但在險種名稱上卻有可能都稱為意外保險。這一點投保人在投保前就應該看清條款後再決定。
3、看清保額
根據《保險法》規定,未成年子女基本不具有勞動能力,且沒有工資收入,因此在確定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額時,是按照一個人10年的基本生活標準確定的。
多數地區的少兒身故保額不超過5萬元,而上海、北京、廣州等地少兒身故最高保額10萬元。因此,在為孩子選擇兒童意外保險時,應當注意身故保額的限制,超出保額部分無效。
隨着時間的推移,公民的意識也在不斷的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公民會選擇購買相應的保險,那麼當發生了意外情況後,也是會給當事人造成一定的損害,所所以公民也是可以通過保險來索要一定的賠償費用,這樣也是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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