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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吊牌商標侵權如何定性

服裝吊牌商標侵權如何定性

商標就是公司或企業的重要財產,是區別與其他商品的重要標誌,也是用户辨認的最重要方式之一,但是商標的取得必須經過規定程序才能取得,這樣其他公司不能侵犯該公司已登記的商標。商標受法律的保護,註冊者有專用權。在中國有“註冊商標”與“未註冊商標”之區別。註冊商標是在政府有關部門註冊後受法律保護的商標,未註冊商標則不受商標法律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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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侵權定性

首先,關於商標侵權的定性,應該分兩個階段來看:合同期和非合同期。合同期是不侵權的,因為你有代理合同。如果能證明註銷的公司是對方的分公司,那麼是合理授權,當然不侵權。如果不能證明註銷的公司是對方的分公司,那麼結合代理合同,你可以根據商標法第五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銷售不知道是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並説明提供者的,不承擔賠償責任。在這種情形下即使被判侵權也不用承擔賠償責任。非合同期你已經知道沒有授權還在賣,絕對構成侵權。不過你可以以你積極與對方公司聯繫代理事宜的事實來答辯,以期法院能根據實際情況減輕你的賠償責任。

其次,關於商標侵權的賠償。賠償的時間最多隻能從起訴之日起向前計算2年。如果代理期間不侵權的話,時間上還沒有2年,只是非合同期的一年多時間。

依據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的規定,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訴訟時效為2年,商標註冊人或者利害關係人超過2年起訴的,如果侵權行為在起訴時仍在持續,在該註冊商標有效期內,人民法院應當判決被告停止侵權行為,侵權損害賠償數額應當自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之日起向前推算2年計算。賠償的額度,商標法五十六條明確規定:為侵權人在侵權期間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在被侵權期間因被侵權所受到的損失,包括被侵權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前款所稱侵權人因侵權所得利益,或者被侵權人因被侵權所受損失難以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

綜合上面所説的,商標侵權就是傷害到了他人的利益,只要對方的權力被傷害到後那麼就可以直接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利益,從而要求侵權才給予相應的賠償,所以,他人的商標是不能進行亂使用的,不然就會承擔法律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