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了肖像權和名譽權怎麼辦?
一、侵犯了肖像權和名譽權怎麼辦?
侵犯了肖像權和名譽權可以通過協商或通過訴訟的方式來解決。肖像權包括三方面內容:
1、肖像製作專有權。即肖像權人有權決定自我製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同意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專有權。即肖像一旦製作出來,便獨立於世,可以為人們支配和利用,但享有使用專有權的只能是肖像權人。肖像權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並通過使用取得精神滿足和財產利益;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從中獲得報酬;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製作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對自己的肖像進行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
二、肖像權侵權行為如何認定?
肖像權侵權行為有以下構成要件:
1、有損害事實的發生。即肖像權受到侵犯後,肖像權人就其肖像獲得利益的可能性減少,如帶來職務地位受損、經濟收入降低、精神負擔加重等不應有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
2、侵權人主觀上有過錯。即侵權人實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為。
3、侵權行為和損害後果之間有因果關係。即侵權人的侵權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具有內在的、本質的、必然的聯繫。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人就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
1、未經本人同意,擅自制作他人肖像。至於製作肖像是為了公開發表,還是私藏把玩,並不影響侵權行為的成立。
2、超出肖像權人許可的使用範圍、區域和時限而使用他人肖像。實際就是未取得肖像權人在更大範圍、區域和時限的使用許可,因此也構成肖像權侵權。未經本人同意,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只有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等合法使用情況才是合法的,如公安機關為緝拿犯罪嫌疑人在通緝令上使用公民肖像,新聞報道使用公民肖像等。否則,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仍可構成肖像權侵權。
3、惡意毀損、玷污、醜化和歪曲他人肖像,侵害他人肖像或破壞肖像的完整性。它不僅構成對肖像權的侵犯,還可構成名譽權侵權。
4、沒有阻卻違法事由等合法使用情況。未經肖像權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包括以營利為目的和不以營利為目的非法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未經本人同意,不以營利為目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為,只有具有阻卻違法事由等合法使用情況才是合法的,如公安機關為緝拿犯罪嫌疑人在通緝令上使用公民肖像,新聞報道使用公民肖像等。否則,即使不以營利為目的,仍可構成肖像權侵權。
在日常生活當中,肖像權是指肖像製作的專用權,還有就是肖像使用的專用權以及肖像利用的維護的權利。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不管是肖像權還是屬於名譽權的話,都是屬於當事人所擁有的一種特定的權利,不能夠隨意的侵犯,否則的話將會按照我國法律當中的規定,對此進行一定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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