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間手機算不算個人隱私?
一、夫妻之間手機算不算個人隱私?
夫妻之間手機算個人隱私,個人隱私是公民個人生活中不願為他人(一定範圍以外的人)公開或知悉的祕密,且這一祕密與其他人及社會利益無關。判斷信息是否屬於個人隱私核心就在於,公民本人是否願意他人知曉,以及該信息是否與他人及社會利益相關。如個人日記,身體缺陷等。隱私權是自然人享有的對其個人的、與他人及社會利益無關的個人信息、私人活動和私有領域進行支配的一種人格權。
在生活中,每個人都有不願讓他人知道的個人生活的祕密,且這個祕密與其他人的合法利益無關,這個祕密在法律上稱為隱私,如個人的私生活、日記、照相薄、生活習慣、通信祕密、身體缺陷等。自己的祕密不願讓他人知道,是自己的權利,這個權利就叫隱私權。
二、侵犯隱私的認定標準有哪些?
1、未經公民許可,公開其姓名、肖像、住址和電話號碼。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壞他人居住安寧。
3、非法跟蹤他人,監視他人住所,安裝竊聽設備,私拍他人私生活鏡頭,窺探他人室內情況。
4、非法刺探他人財產狀況或未經本人允許公佈其財產狀況。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記,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內容,以及將他們公開。
6、調查、刺探他人社會關係並非法公諸於眾。
7、干擾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對其進行調查、公佈。
8、將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會公佈。
9、泄露公民的個人材料或公諸於眾或擴大公開範圍。
10、收集公民不願向社會公開的純屬個人的情況。
隱私權是公民的個人權利,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即使是夫妻之間也是存在隱私權的,涉及到另一方侵犯隱私權的,也是需要追究相關法律責任的,但夫妻之間的隱私情況在司法實踐中是難以進行界定的,具體情況根據實際舉證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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