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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權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什麼?

人身權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什麼?

一、人身權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有什麼?

可以讓訴訟時效中斷的事由包括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等。

人身損害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其時效的計算起點是從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人身權包括人格權和身份權兩個方面,由於此類請求權具有較強的人身屬性,通説認為,基於人身權的請求權不屬訴訟時效的適用範圍,但在司法實踐中,人身權請求權往往與他人的侵權行為相聯繫,因此停止侵害、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等四種保護人身權的方法。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犯罪所侵犯的客體為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個人專屬法益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

二、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訴訟時效中止的情形包括:

(1)不可抗力:如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

(2)其他障礙:

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喪失代理權;

②繼承開始後未確定繼承人或者遺產管理人;

③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④其他導致權利人不能行使請求權的障礙。

訴訟時效一般是指,經過了法定的期限,權利人沒有行使自己的權利,按照法律的規定,其勝訴權便歸於消滅的制度。在訴訟時效期內,如果權利人提出了請求,法院就會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訴訟時效期滿後,權利人再行使請求權的,法院就不會再提供保護。

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可導致訴訟時效中斷,由於自然災害,軍事行動等不可抗力,可以導致訴訟時效終止。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時,可能導致訴訟時效終止。權利人被義務人或者其他人控制,不能行使請求權時,訴訟時效會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