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損害賠償 > 其他侵權

狗咬人後推卸責任如何處理?

狗咬人後推卸責任如何處理?

一、狗咬人後推卸責任如何處理?

主人推卸責任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狗主人。通常只要是狗咬了別人,那麼狗的主人是要承擔無過錯責任的,只要是他養的狗,那麼他就對這個狗有所有的監護責任,他如果沒有管好自己的狗咬了別人,那麼他肯定是要承擔賠償責任的。

被狗咬傷後,可經過雙方協商解決,否則受害人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狗的主人。法院會按照雙方是否有過錯及過錯責任的大小確定賠償。狗咬人侵權責任糾紛的起訴流程是,被侵權人需要將民事訴訟狀和證據交到狗主人所在地的民事法院,只要滿足起訴條件,法院都會立案的,立案以後原告按照法院的通知出庭並配合法院的庭審工作,法院會在規定的時間內審結完畢並出具判決結果。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從本條規定來看,我國動物侵權責任的歸責原則是無過錯責任原則。本條表明,如果受害人故意,則免除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如果是重大過失則減輕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的責任,如對馴養動物投喂行為造成損害,則受害人就屬於重大過失,如是家養動物則屬於一般過失。

違反管理規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造成的,可以減輕責任。

1、“違反管理規定”不意味着就要承擔民事責任,而“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才是承擔民事責任的前提。

2、依照最高法院書籍的意見本條主要是針對動物進入公共場所而言。

3、如果已經盡到“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還是造成他人損害,到底是否承擔責任。依照動物傷人的無過錯原則,似乎還要承擔責任。但是依照民法解釋學反對解釋規則,應當不負責任。楊立新教授贊同後一種意見,本人持反對意見,因為如果動物傷人,就可以推定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

二、飼養烈性犬咬的人誰承擔責任?

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是,能夠證明盡到管理職責的,不承擔侵權責任。

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動物原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

因第三人的過錯致使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向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請求賠償,也可以向第三人請求賠償。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賠償後,有權向第三人追償。

飼養動物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妨礙他人生活。

所以如果是狗主動咬了別人,那麼狗的主人是必須要給別人承擔賠償責任的,這個也是狗主人的,無過錯責任,除非有證據能夠證明,狗之所以去咬別人,是因為別人事先主動去挑釁狗,激怒了狗,導致狗去咬別人,而且如果是別人被狗親路,那麼狗咬人的這一方,主人就可以少承擔一點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