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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扣押手機期限是多久?

派出所扣押手機期限是多久?

一、派出所扣押手機期限是多久?

派出所扣押手機期限是三天的時間。

1、《刑事訴訟法》對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沒有規定具體的期限,但要求對扣押的物品,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內解除扣押。

2、法律依據:根據《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第九十二條規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為三十日,案情重大、複雜的,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處理決定的,公安機關應當將被扣押物品退還當事人。對扣押物品需要進行鑑定、檢測、檢驗的,鑑定、檢測、檢驗期間不計入扣押期間,但應當將鑑定、檢測、檢驗時間告知當事人。對於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超過上述規定期限未作處理決定的,當事人有權要求退回。

該規定明確了經查明確實與案件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予以解除、退還,並通知有關當事人。對查獲或者到案的違法嫌疑人應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的,應當立即扣押;對違法嫌疑人隨身攜帶的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登記、保管、退還。安全檢查不需要開具檢查證。

二、如何申請退回公安局扣押的東西

1、可以出示證明,證明屬於個人的私人財產要求退還。

2、法律依據:對查獲或者到案的違法嫌疑人應當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違禁品或者管制器具、武器、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以及與案件有關的需要作為證據的物品的,應當立即扣押;對違法嫌疑人隨身攜帶的與案件無關的物品,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登記、保管、退還。安全檢查不需要開具檢查證。

派出所如果存在扣押手機的話,那麼是屬於在案件偵查過程當中所採取的一種具體的措施。一般情況之下為了查明案件的事實是可以對於相關的財產採取一定的措施的,但是如果查清楚了跟案件沒有關係的話,相關的財產肯定是需要解除查封扣押的措施的,需要在三天時間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