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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人身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什麼

一般人身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什麼

一、一般人身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什麼?

人身損害的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人身損害賠償範圍】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請求支付人身損害賠償金是否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請求支付人身損害的賠償金受訴訟時效的限制,不受訴訟時效限制的請求權包括:

(一)請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

(二)不動產物權和登記的動產物權的權利人請求返還財產;

(三)請求支付撫養費、贍養費或者扶養費;

(四)依法不適用訴訟時效的其他請求權。

三、人身損害賠償爭議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條件有哪些?

1、需要採取訴前財產保全的申請必須具有給付內容,即申請人將來提起案件的訴訟請求具有財產給付內容。

2、情況緊急,不立即採取相應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失。

3、由利害關係人提出訴前財產保全申請。利害關係人,即與被申請人發生爭議,或者認為權利受到被申請人侵犯的人。

4、訴前財產保全申請人必須提供擔保。申請人如不提供擔保,人民法院駁回申請人在起訴前提出的財產保全申請。

四、人身損害賠償爭議可以申請法院延期舉證的情形有哪些?

(一)書證原件遺失、滅失或者毀損的;

(二)原件在對方當事人控制之下,經合法通知提交而拒不提交的;

(三)原件在他人控制之下,而其有權不提交的;

(四)原件因篇幅或者體積過大而不便提交的;

(五)承擔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通過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或者其他方式無法獲得書證原件的。

人身損害後果不同賠償範圍也不一樣,即便造成的損害後果是相同的,最終計算下來的賠償標準也不可能完全一樣。像是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標準本身就是根據醫院的實際收費標準計算的,不能由法律制度統一規定賠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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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人身 損害 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