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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指什麼?

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指什麼?

一、著作權中的人身權是指什麼?

著作人身權是指作者通過創作表現個人風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獲得名譽、聲望和維護作品完整性的權利。該權利由作者終身享有,不可轉讓剝奪和限制。作者死後,一般由其繼承人或者法定機構予以保護。著作權分為人身權和財產權,對於財產權,具有不小的經濟價值,可以進行轉讓。

著作人身權包括:

1.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佈於眾的權利;

2.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

4.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

承認著作人身權的國家一般認為著作人身權具有不可轉讓性、永久性的特點。

二、什麼方法可以取得著作權?

著作權取得的方式是自然取得和非自然取得。

1、原始取得(自然取得)

所謂原始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不是以他人已存權利為取得基礎,而是初始性地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原始取得所獲得的著作權是完整的著作權,包括人格權和財產權的全部著作權的權能。

2、繼受取得(非自然取得)

所謂繼受取得係指權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權利為基礎的派生性取得權利的情形。通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的著作權,即僅涉及著作權中的財產權,除非法律有明確的規定。

著作權是一項特殊的權利,其中包括了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這是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若他人侵犯了著作作品,那麼構成著作權侵權,必然會追究其法律責任。著作權無須登記。作品一旦完成,無論出版與否,作者都享有著作權。

人身權是專屬於著作權人的權利,取得著作權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原始取得,一種是繼受取得,所謂原始取得是指作品完成之後就享有相應的著作權,受法律保護,繼受取得是以他人寄存的權利為基礎而派生出來的,通過繼受取得的著作權是部分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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