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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誹謗證據收集有哪些流程?

網絡誹謗證據收集有哪些流程?

網絡誹謗作為網絡暴力的一種,對受害人的名譽,人格尊嚴會造成嚴重傷害。我們知道,可以通過寫網絡誹謗自訴狀向法院起訴,但是,網絡誹謗很難收集證據,往往無法很好維護受害人權益。網絡誹謗證據收集是一個相當重要的步驟,下面,小編就和大家聊一聊。

一、網絡誹謗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麼?

誹謗的構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並散佈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2、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侵犯的對象是自然人。

(1)行為人必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散佈的不是憑空捏造的,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有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也不構成誹謗。

(2)須有散佈捏造事實的行為。所謂散佈,就是在社會公開的擴散。散佈的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言語散佈;另一種是文字,即用大字報、小字報、圖畫、報刊、圖書、書信等方法散佈。所謂“足以貶損”,是指捏造並散佈的虛假事實,完全可能貶損他人的人格、名譽,或者事實上已經給被害人的人格、名譽造成了實際損害。如果散佈虛假的事實,但並不可能損害他人的人格、名譽,或無損於他人的人格、名譽,則不構成誹謗。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但不一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上知道被害人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佈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損某人的人格、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屬於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沒有達到情節嚴重的程度,則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表現為: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捏造事實造成他人人格名譽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惡劣影響的、誹謗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導致被害人自殺的等等情況。 3、誹謗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對一般誹謗行為需要年滿16歲,16歲以下是限制民事責任能力人,同時16歲也是刑事責任年齡。16歲以下的人有誹謗行為,其監護人有賠償責任。

4、誹謗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佈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行為人的目的在於敗壞他人名譽。如果行為人將虛假事實誤認為是真實事實加以擴散,或者把某種虛假事實進行擴散但無損害他人名譽的目的,則不構成誹謗。

二、網絡誹謗證據收集有哪些程序?

1、誹謗內容的網絡截圖

2、與誹謗內容相應的反駁證據

3、向所在地公安機關投訴反映

4、由公安機關向網站管理機構提請調查

5、公安機關核實匿名誹謗人的網絡註冊信息或者使用技術手段確定該人的所在地 6.走法律程序要求誹謗者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雖然有網絡誹謗罪,法律會對網絡誹謗者進行制裁,但是網絡誹謗證據收集很難,應此狀告誹謗罪存在一定難度。大家應該養成對網絡誹謗即使截圖留證等習慣。向法院起訴後,如果證據不足,可以申請公安機關幫忙取證。

標籤:證據 誹謗 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