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名譽權的具體表現有哪些
一、名譽權的侵權表現: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過言語、文字或者行為舉止等方式貶低他人人格、毀損他人名譽的行為。侮辱行為的主觀狀態應當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行為舉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
《民法通則》第101條後端規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民通意見》第140條規定,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捏造事實公然籌劃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誹謗等方式損害他人名譽,造成一定影響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公民名譽權的行為。
以書面、口頭等行使詆譭、誹謗法人名譽,給法人造成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法人名譽權的行為。
二、名譽權的侵權表現:誹謗
誹謗是指故意或者過失地散佈有關他人的虛假事實,導致他人名譽降低或者毀損的行為。誹謗的主觀狀態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過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語、書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虛假事實散佈開來的方式。
《民法通則》第101條後段規定,禁止用誹謗方式損害公民、法人的名譽。
三、名譽權的侵權表現:新聞報道嚴重失實,致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
新聞單位根據國家機關職權制作的公開的文書和實施的公開的職權行為所做的報道,其報道客觀準確的,不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其報道失實,或者前述文書和職權行為已公開糾正或拒絕更正報道,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因提供新聞材料引起的名譽糾紛,認定是否構成侵權,應區分以下兩種情況:
1、主動提供新聞材料,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他人名譽權。
2、因被動採訪而提供新聞材料,且未經提供者同意公開,新聞單位擅自發表,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對提供者一般不應認定為侵害名譽權;雖系被動提供新聞材料,但發表時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許的,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的,應當認定為侵害名譽權。
侵犯他人名譽權,主要是想達到降低對方社會評價的目的。侵權人通過語言、文字等形式侵害他人名譽權的行為屬違法行為,受害人可以因此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侵權人承擔相應的損失。而從名譽權侵權的表現形式來看,如果達到嚴重程度,那麼有可能認定構成侮辱罪、誹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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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侵害名譽權構成要件有哪些
律師解析:侵犯名譽權的構成要件如下:1、行為人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併為第三人知悉。侵權人實施了侮辱、誹謗等行為。2、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這種過錯包括故意和過失。3、被侵害的對象應當是特定的人。4、在後果上,侵權人的行為對受害人的名譽造成了較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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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述事實會名譽侵權嗎
律師解答:不會。律師解析:陳述事實是不會構成名譽侵權的。名譽權侵權是指捏造和散佈某些虛假事實、破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其內容包括誣衊他人犯罪、品行不端、素質能力不高、企業形象不佳等。如果只是陳述事實並不是散步虛假事實則不構成侵權的。法律依據:《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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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罵人屬於名譽侵權嗎?
律師解析:如果行為人在微博罵人額行為導致了被侵權人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的降低,並且行為人的行為和損害結果的發生確實有因果關係的,屬於名譽侵權。首先,名譽是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其次,名譽權是民法典規定的具體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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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哪些
律師解析:承擔侵權責任的方式包括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併適用。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