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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

危害公共安全

學習、工作和生活的場所外就是公共場合,在公共場合是禁止喧譁打鬧的以及做一些危險的事情,這些行為是很可能導致其他人受傷,這樣就存在公共安全隱患。根據規定,公共場所管理者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第三人侵權導致損害結果發生的,由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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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公共安全罪

您好!根據您提供的情況,構成危害公供安全罪的可能性不大,如果在城管執法時,您的哥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可能會沾涉嫌妨害公務罪。根據《刑法》第二非七十七條的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所以關鍵是公安機關在您哥被關押期間會進行提審,如您的哥哥承認有威脅行為,就很難處理了,一般檢察院會以妨害公務罪進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