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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隨着城鎮化建設步伐的加快,城市中出現了很多高樓大廈。整齊劃一、鱗次櫛比的高樓不僅增加城市的美觀,也為人們生命安全帶來隱患。高空墜物導致行人受傷的情況並不少見,那麼如何防止高空墜物傷人?減少高空墜物的具體做法有哪些呢?

如何防止高空墜物傷人?

如何減少高空墜物

1、避免自然力造成墜物。在大風暴雨天氣及時關窗,收好可能因風大刮落的物品如晾曬的衣服,陽台的花盆等。

2、經常檢查空調室外機、外飄窗、防盜網等設施,到一定年限後及時更換。

3、物業公司進行高空維修、清洗外牆面等高空作業時,做好防護措施,防止物品不慎墜落,在作業工作期間樹立指示牌提醒路人繞道行走或安排專門人員引導行人。平時,物業公司要做好建築外牆的檢查和日常養護,避免發生公共區域設施如外牆皮,公共區域玻璃,窗户等物墜落造成對業主的傷害。

4、住在高層的市民要改掉隨手亂扔果核果皮、煙頭等雜物的習慣,大家一起創造一個安全的生活環境。

高空墜物被分為兩種情況,一種是故意,一種是意外。前者是一種自私損人的行為,比如從窗户向外拋撒垃圾、生活用品等;後者則是由於客觀條件引發的意外事件,比如風把玻璃吹落,牆體瓷片由於年久脱落等。但是,不管是哪一種行為,高空墜物都被認為是一種侵權行為。然而,面對高空墜物這種侵權行為,在很多時候,並不好明確責任人。對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也就是説,如果無法確定具體侵權人,涉事高層建築全體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應承擔補償責任。這種情況就要先確定受傷的傷員與侵權人是否有私人恩怨,如果是故意傷害那就要按刑事責任來認定了。

綜上所述,相信大家已經瞭解如何防止高空墜物傷人。為了減少高空墜物,可以正價防護欄,同時時刻陽台物品,避免亂堆亂放,也可以購買高空墜物保險。高空墜物的賠償責任主要有墜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進行承擔,如果無法確定來源,則有建築所有人承擔連帶責任。

標籤:傷人 高空 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