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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上水泥算高空墜物嗎?

一、工地上灑落的水泥算高空墜物嗎?

工地上水泥算高空墜物嗎?

高空墜物是典型的飛來橫禍,雖然可能無法百分之百地避免,但如果每個人、每個管理者等都能做到盡職盡責,顯然能夠有效降低事故發生的概率。對此,一些大型建築物,特別是高層建築物的所有人和管理者應當銘記教訓,舉一反三,加強對風險的認識意識,加強管理,既要避免因疏忽大意未能及時發現問題,更要堅決杜絕將隱患拖着不解決、不排除,結果造成事故,害人累己。

據介紹,一根羅馬柱高度達4.5米,半徑30釐米,裏面是鋼筋,外面是水泥,從高空墜落,無異於一枚“高空炸彈”。這麼多的“炸彈”懸停在居民頭上,讓居民出行都小心翼翼,儘量避開高樓兩側,生怕一不小心遭遇飛來橫禍。

如果高空墜落的水泥塊僅砸到了車玻璃,按照保險條款是不理賠的,但現在是水泥塊砸在車窗旁邊,屬於保險公司理賠範圍,公司將賠付70%,餘下的由車主承擔或找他人賠償。

二、高空墜物如何確定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因此,高空墜物案件屬於過錯推定責任,即一旦發生了高空墜物事件,無論物業公司是否具有實際過錯,直接推定物業公司具有過錯,只有物業公司在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情形下,才可以免責。

高空墜物屬於個人違法行為,從法律意義上,由拋物者或拋物樓層羣體負責民事賠償。不屬於物業管理的範圍,物業公司不需要證明自己是否有過失。物業公司將物業管理的法定義務合同義務舉證出來就可以了。全力配合業主解決此事,這是物業公司應該做的。

綜上所述,高空墜物的東西很多,像陽台上花盆、樓房外立面裝飾物或者水泥塊等,都可能成為傷人的罪魁禍首。高空墜物事件一旦發生,受害人可以要求物業部門協作找侵害人,無法確定的話,可以將整個樓的業主一併起訴到法院,根據無過錯原則,法院會判處業主按照份額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