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墜物防護措施有哪些?
一、高空墜物防護措施有哪些?
高空墜物防護措施有:注意檢查房屋 、購買高空墜物險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 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由此可以看出,高空墜物的侵權案件實行舉證責任倒置。
城市高樓大廈越來越多,高空拋物或墜物致人損傷的事件屢屢發生,但被“空降物”襲擊後的您,是否曾遇到過難覓“罪魁禍首”的無奈呢?那麼,遇到無主高空墜物該怎麼辦?
對於高空墜物的法律責任問題,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明確規定: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脱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第八十七條規定: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
若正在施工的單位出現高空墜物事件,應由施工單位和建築單位負責。若建築物已經施工完成,為所有人所擁有,高空墜物事件發生後但找不到明確的侵權人的,則採取過錯推定的歸責原則,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所有人、承擔
高空墜物在生活中也是有發生的,一般受害人對於責任的認定都很迷茫,因為大家都認為不是自己實施的行為,法律這對這樣的情況也作出了規定,墜物砸到汽車的,應該有墜落物的所有人使用人或者是管理人來承擔責任,責任承擔之後,有其他責任人的可以追償。
二、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怎樣的
1、被砸者只要證明其路過該處且被該樓上墜物砸傷,就完成了他的舉證。剩下的就是蓋樓業主舉證自己未拋物。未能舉證或者確係無法找到實際拋物者的,該樓道全體業主共同承擔賠償責任。
這是對被砸者負責,由於被砸者不可能提供證據證明某一業主拋物,要求被砸者舉證不現實,故而適用於舉證倒置。
2、如果房屋是出租的,那麼房東和租賃者共同賠償。租賃者是實際居住房屋,對房屋安全性附有直接責任,其可預見預防而沒有對老化玻璃進行處理或及時通知房東處理。而房東作為房屋的所有人,則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義務,未能盡到義務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員應當承擔賠償義務。
因此,高空墜物的歸責原則是適用於法律中舉證倒置原則,即受害人只需要證明自己被高空中的墜落物體砸傷,剩餘的舉證責任則由居住的業主證明。
高空墜物一旦發生,可能會導致民事的人身安全受到侵害,故而為了防止高空墜物事件的發生,民事主體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了解一些高空墜物防護措施,由此來減少高空墜物事件的發生,若是由於高空墜物致使人身安全受到損害,可以申請得到賠償。
-
高空墜物,無法確定責任人的處理方式是什麼?
隨着城鎮化加快、高層建築越來越多,因高空拋物造成的人身、財物傷害事件也時有發生。當經過一座高層的居民樓被高空拋物砸傷,找不到肇事者的話,可以通過訴訟要求全部住户賠償。通常來説,當遇到高空拋物砸傷人可按以下方式來處理:(1)在發生高空墜物後,有關管理人員要...
-
工地高空拋物罪會被判什麼罪名
一、工地高空拋物罪會被判什麼罪名高空拋物罪可能被判決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者是故意傷害罪、又或者是故意殺人罪定罪。關於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故意...
-
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在我們的現實生活當中,高空墜物所導致的危害是比較大的,因為由於重力的原因,高空掉落下來的物品,很有可能將他人的財產或者,人身受到一定的傷害,因此它是需要有一定的責任確定原則,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律規定是什麼?一、高空墜物的責任的法...
-
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找誰賠償
律師解析:車輛被高空墜物砸到,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行為發生時建築物的實際使用人,包括建築物所有人、承租人、使用人及其他使用建築物的人;實施高空拋物的行為人等賠償損失。高空墜物一般是指從高處丟棄或者拋擲雜物的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