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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學生打架學校怎麼處理

學生之間因為言語上衝突就會引起打架,那麼,如果學生打架學校怎麼處理,對於這類問題最為重要的就是學校對於責任雙方的追究是公平的,如果學校對於打架問題得到協商解決沒有成效,最好的方式就是求助於警方,尤其是打架的後果較為嚴重時,此類方法的解決會給雙方帶來最好的處理。

如果學生打架學校怎麼處理

打架亦稱為鬥毆。是指對立雙方或多方,在相互矛盾發展到極點時,其行為特點為具有暴力傾向,以對他人產生身體造成傷害為目的的一種主觀意識行為。不管這種行為起因何由、什麼目的都是一種不理智不文明的行為,打架嚴重者甚至會觸犯刑律,因此,在處理打架事件時要區分情況採取不同方式和辦法。學生打架學校怎麼處理,處理的結果是對受害人最好的解釋。

年滿16週歲以上的學生打架致人輕微傷或者輕傷,應當依法處理,並且承擔賠償責任。

如果報案後,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如果造成輕微傷,應當對打人者治安管理處罰。如果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要負刑事責任。並且判處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處罰。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週歲的人或者60週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學生之間的打架,學校只能依據有關的校紀校規進行懲處,對於衝突的受害者來説具體的解決方式除了當事人雙方的協議,就只能依據有關的法律規定,進行司法途徑的維權。從而減少自己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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