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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50以上如何懲罰

超速50以上如何懲罰
律師解答:扣分、罰款。律師解析:超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並按照以下進行罰款:
1、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3、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