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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全責,對方不簽字幾天能提車?

我全責 對方不簽字幾天能提車?
律師解析:自己全責,對方不簽字大概一個禮拜的時間就能夠提車。
一、交警應按程序將事故認定書送達,對方不簽字不影響按程序提車。如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下來後,説明取證和鑑定都已經完成,不需要對機動車作進一步鑑定,公安機關應當立即將扣留車輛返還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車輛、道路和交通環境等基本情況;
(二)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經過;
(三)道路交通事故證據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當事人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及責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名稱和日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九條
因收集證據的需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事故車輛,並開具行政強制措施憑證。扣留的車輛應當妥善保管。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得扣留事故車輛所載貨物。對所載貨物在核實重量、體積及貨物損失後,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或者貨物所有人自行處理。無法通知當事人或者當事人不自行處理的,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序規定》的有關規定辦理。
嚴禁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定停車場停放扣留的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