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窄路會車刮擦責任由誰承擔?

窄路會車刮擦責任由誰承擔?
律師解析:窄路會車刮擦責任歸屬,需要看具體的情況,責任不清的,可以報警由交警進行責任認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89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報警,應當及時趕赴現場,對未造成人身傷亡,事實清楚,並且機動車可以移動的,應當在記錄事故情況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對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對屬於前款規定情況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適用簡易程序處理,並當場出具事故認定書。當事人共同請求調解的,交通警察可以當場對損害賠償爭議進行調解。對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勘驗、檢查現場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勘查現場工作規範進行。現場勘查完畢,應當組織清理現場,恢復交通。
第91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第95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的期限為10日。調解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書送交各方當事人,調解書經各方當事人共同簽字後生效;調解未達成協議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製作調解終結書送交各方當事人。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