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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證沒滿一年上高速怎麼辦?

駕駛證沒滿一年上高速怎麼辦?
律師解析:駕駛證未滿一年上高速,如果無駕駛員陪同或陪同駕駛員不符合要求的,將被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罰款。並責令就近駛離高速公路。正準備進入高速公路的,教育後勸返。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更高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如果是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機動車駕駛人初次取得汽車類準駕車型或者初次取得摩托車類準駕車型後的12個月為實習期。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的,應當在車身後部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不粘貼或者懸掛統一式樣的實習標誌的,就被除以罰款。如果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發生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被記滿12分的,將會被註銷其實習的準駕車型駕駛資格。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交通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2、造成致人輕傷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3、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4、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百以上的;
5、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6、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7、代替實際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牟取經濟利益的。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七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實習期內不得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者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駕駛的機動車不得牽引掛車。
駕駛人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上高速公路行駛,應當由持相應或者包含其準駕車型駕駛證三年以上的駕駛人陪同。其中,駕駛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以上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陪同。
在增加準駕車型後的實習期內,駕駛原準駕車型的機動車時不受上述限制。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九十八條
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一)機動車駕駛人補換領機動車駕駛證後,繼續使用原機動車駕駛證的;
(二)在實習期內駕駛機動車不符合第七十七條
規定的;
(三)持有大型客車、重型牽引掛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未按照第八十一條
規定申報變更信息的。
有第一款第一項規定情形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原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