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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過户車牌

二手車過户必須要換新機動車號牌,原機動車號牌如果符合保留號牌條件,車管所繫統會自動保留原機動車號牌半年時間。原車牌只可以轉移到車主的新車上,不可以過户給其他人。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

機動車過户車牌

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五十二條

 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原機動車所有人申請辦理新購機動車註冊登記時,可以向車輛管理所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申請使用原機動車號牌號碼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在辦理轉移登記或者註銷登記後六個月內提出申請;(二)機動車所有人擁有原機動車三年以上;(三)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