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十級傷殘鑑定標準
根據《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達到以下條件的的評定為十級傷殘:
顱腦、脊髓及周圍神經損傷。
頭面部損傷,面顱骨部分缺損或者畸形,影響面容;頸部及胸部損傷。
腹部損傷。盆部及會陰部損傷。
脊柱、骨盆及四肢損傷,樞椎齒狀突骨折,影響功能; 一椎體壓縮性骨折(壓縮程度達1/3)或者粉碎性骨折;一椎體骨折經手術治療後。
體表及其他損傷。
輕度智力缺損或精神障礙,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精神障礙,日常活動能力部分受限。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民法典》第八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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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鑑定期限是多長時間?
律師解析:交通事故的鑑定期限一般是30日。我國法律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鑑定機構確定檢驗、鑑定完成的期限,確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超過三十日的,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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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未做鑑定可否先行起訴
交通事故未做鑑定,當事人有合理訴求的可以先提起訴訟,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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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鑑定費是什麼
傷殘鑑定費是指交通事故中受傷的當事人在需要傷殘鑑定時,到專業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所支出的費用。按照《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的規定:侵害公民身體造成傷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殘廢者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造成死亡的,並應當支付喪葬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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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傷殘鑑定費由誰來支付
律師解析:車禍傷殘鑑定費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根據規定,檢驗、鑑定費用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自行委託傷殘評定、財產損失評估的除外。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