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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一般幾年一審

營運的小汽車和非營運的小汽車,車輛年審時間不一樣。非營運小型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6年內免檢的車輛,在沒有發生重大事故的情況下,免上線檢車,到檢車時間時,攜帶身份證、車輛行駛證、當年在有效期內的交強險保單,到車管所辦理。到車管所後,到指定窗口(各車管所都設立了專門辦理免檢車輛的窗口),把證件交給工作人員,錄入信息後,就可以到下一窗口直接領取年審帖和環保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從註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1. 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2. 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3. 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4.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5. 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複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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