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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養老保險繼承

申請養老保險繼承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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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保險繼承

職工在退休後死亡,其個人帳户的儲存額尚未領取完的,個人帳户儲存額(或餘額)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一次性退還給職工法定繼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其退還金額的計算辦法為:

職工退休後死亡的退還金額=死亡時個人帳户全部餘額*(退休時個人繳費的儲存額/退休時個人帳户的儲存額)

親屬還可以一次性領取10個月的撫卹金和喪葬費。有供養直系親屬的,還可以領取定期生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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