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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定中社保能取出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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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生活當中,我們的國家為了對一些貧困家庭給予幫助,制定了許多的扶貧方案和政策,社保政策就是其中一種。社保是一種對於最低生活的一種保障。很多人在領取社保的時候,會有一些疑問:社保能取出來嗎?其實社保作為公積金,提取需要滿足一些相對的條件,才可以辦理。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這些條件吧。

在規定中社保能取出來嗎?

公積金的提取需要符合如下條件,才可以辦理。

1、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產交易所已備案登記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房地產權證》(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交易登記證明書》)和購房(銷售)發票。購買房改房的,應提交需經房屋所在地房改辦出具的購買公有住房審批文件(或《房地產權證》)及付款收據。

2、建造自住住房的。住房在建的,提交市國土局核發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住房已建好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及市規劃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交市房管局核發的《房地產權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安全鑑定機構出具的《房屋安全鑑定報告書》。

5、離休、退休的需提交離休、退休證。

6、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提交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外,還應提交市級醫院證明、勞動能力鑑定證明或《殘疾人證明》其中一項。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但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只能辦理封存手續。

7、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並領取《失業證》的。提交《失業證》及身份證等。

8、外市户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提交單位出具的辭職證明、身份證等。

9、工作調離、户口遷出本市、出境定居的。提交人事、勞動部門的調令、市公安局户口管理部門出具的户口遷移證明、出境定居證明等(出境進修、學習或短期出境的,不屬提取範疇,只能辦理封存)。

10、償還因購買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購買外市住房無抵押登記證明的,可提供購房發票)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11、償還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銀行貸款本息的。應提交《借款合同》、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證明(建造、翻建、大修外市住房無此證明的,可提供相關發票)、報建證明及還款存摺(或最新還款清單)。

12、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資收入5%以上(含5%)的。提交工資收入證明(由職工單位出具)、户口簿及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等,憑當月繳交房租發票提取超出房租比例部份。外市户口職工提交租賃合同、繳交房租發票、收據或單位證明。

13、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提交相關證明(死亡證明、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書、繼承人、受遺贈人公證書等),可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無繼承人、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户內的存儲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14、職工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交户口簿、市民政部門出具的《市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保障金證》或《城鄉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線保障證》。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户內餘額,直至被停止享受低保待遇資格。

15、職工家庭因突發事件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導致生活困難的。提交消防部門火災認定書或保險公司賠償證明等。

16、職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提交病人的特定門診卡(市社保局核發)、醫藥費用發票。可每月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帳户內餘額,直至家庭人均月收入超過市低保標準。

社保作為一種社會生活的最低保障,是對大家一種生活生存的保障,同時也是國家關護的表現。通過以上的內容,相信大家對社保能取出來嗎這個問題已經有所瞭解了,希望大家在領取社會保障金的時候,要遵守其一定的條件,合理合法的提取公積。

標籤:社保